病请描述: 妊娠期甲亢的发生有多种原因,最为常见的是妊娠期甲亢综合征和Graves’病。妊娠期甲亢综合征是指在妊娠前半期出现的短暂性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它的发生是由于妊娠时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升高所致,可能与妊娠剧吐有关。Graves’病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称的甲亢,是由于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所导致的。另外比较少见的妊娠期甲亢病因包括桥本甲状腺炎引起的一过性甲亢、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毒性腺瘤等。 由于妊娠期甲亢对孕妇和胎儿都有潜在的危害,例如可引起孕妇流产、甲状腺危象、先兆子痫、心力衰竭、胎盘早剥等。也可引起胎儿宫内生长停滞、早产儿、死胎、先天畸形等。因此对于妊娠期甲亢,孕妇及家人在打算妊娠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甲亢,何时妊娠最合适? 已经明确诊断为甲亢的女性患者,如果近期打算要孩子,一定要提前告知医师,医生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来说,如果以前是服用甲巯咪唑来治疗甲亢的,需要把药物换成丙硫氧嘧啶,由于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的药效并不一样,因此换药后甲状腺功能可能会出行波动,所以换用丙硫氧嘧啶后一定要等甲状腺功能稳定后才能考虑妊娠。 有的甲亢患者顾虑服用抗甲亢药物对妊娠有不良影响,往往会自作主张,擅自停用丙硫氧嘧啶。这种做法是十分有害的,如果甲亢经治疗病情已经稳定,而医生根据情况认为可以停药,这种情况是可以停药怀孕的。如果甲亢经治疗虽然甲状腺功能已经正常,但是还不宜停药,此时千万不要停药怀孕,因为这种情况下怀孕,甲亢往往会加重,从而导致妊娠早期使用较大剂量的丙硫氧嘧啶,反而对妊娠不利,因此宁愿服用小剂量的丙硫氧嘧啶维持甲亢病情稳定,这样对妊娠影响反而更小。 有的甲亢患者可能意外妊娠,或者有的患者在妊娠后才发现患有甲亢,那么此时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呢?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患者没有出现严重的甲亢并发症和妊娠并发症如甲状腺危象等,仅仅是单纯的甲亢,此时进行积极的药物治疗,尽快控制住甲亢,把甲状腺功能尽快恢复正常,对孕妇及胎儿的危害还是比较小的,可以考虑继续妊娠。相反,如果孕妇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不终止妊娠往往会危及孕妇生命,此时应该尽早终止妊娠,同时积极治疗甲亢,以挽救孕妇生命。 2.甲亢,是真正的甲亢吗? 由于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治疗完全不同,所以对怀孕后发现的甲状腺激素包括FT3和FT4增高,促甲状腺激素(TSH)降低一定要搞清楚到底是一过性甲亢还是真正的Graves’病甲亢。妊娠期间发现的一过性甲亢多发生在妊娠早期,是由于hCG升高导致的,常常伴有妊娠呕吐,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甲状腺功能会逐渐恢复正常,是无需抗甲亢药物治疗的,如果误诊为真正的甲亢服用抗甲状腺药物则有害无益,甚至会造成甲减,危害孕妇和胎儿。而真正的Graves’病甲亢如果误诊为一过性甲亢不予药物治疗,会导致甲亢加重,最终还是会危害孕妇和胎儿。因此怀孕后发现的甲亢,一定要区分出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 那么,临床如何鉴别一过性甲亢和真正的甲亢呢?一般说来,一过性甲亢即妊娠期甲亢综合征病情轻重与hCG密切相关,可以随hCG的下降而缓解;而且,一过性甲亢常常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史,查甲状腺抗体如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等常常阴性;体检甲状腺一般无肿大,甲状腺超声检查往往无异常发现;甲状腺功能的改变多为暂时性,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会逐渐自行缓解,大多数患者会伴有剧烈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严重时甚至出现脱水和酮症。 而Graves’病甲亢由于是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造成的,因此其病情轻重与hCG无关,而与甲状腺自身免疫紊乱程度有关,因此血清中常有高滴度的甲状腺自身抗体特别是TRAb;甲状腺往往肿大,有时在甲状腺上可以听到血管杂音;如果未经治疗,甲亢会随着妊娠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加重,不会自己缓解;Graves’病甲亢一般不会出现剧烈的呕吐,但是会出现心慌、消瘦、多汗等甲亢常见的症状。 3.甲亢,哪种治疗方法最合适? 目前甲亢的治疗主要包括三种方式即抗甲状腺药物、同位素碘和手术治疗。对于妊娠期甲亢的治疗,目前认为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有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两种。在妊娠早期即妊娠前三个月使用甲巯咪唑有引起发育畸形的报道,而丙硫氧嘧啶尚未有引起发育畸形的报道,所以妊娠早期需选用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而到妊娠中期和晚期可以根据情况选用甲巯咪唑和丙硫氧嘧啶进行治疗都是可以的。 少数甲亢孕妇服用药物后可能出现严重的药物副作用例如严重的肝损、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等,或者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此时可以选择手术治疗。手术治疗需选择适当的时机,一般选择在妊娠中期即妊娠第4-6个月时进行。 必须强调,妊娠期甲亢是严禁同位素碘治疗的,因为同位素碘可自由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从而造成胎儿甲状腺损伤,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发生。而胎儿甲减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包括影响智力发育、早产、死胎等。因此妊娠期甲亢是不能用同位素碘治疗的。有的孕妇在孕前曾经进行过同位素碘治疗,那么多长时间可以妊娠呢?现在一般建议同位素碘治疗后至少需要半年以上才能考虑妊娠,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一年后再怀孕。由于同位素碘治疗后发生甲减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做过同位素碘治疗的甲亢患者一定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发现甲减要及时治疗。
李连喜 2015-08-07阅读量2.3万
病请描述: 恶性淋巴瘤是一种起源于淋巴造血组织的实体瘤。根据其病理特性可分为何杰金氏病(HD)和非何杰金氏淋巴瘤(NHL)两种。其临床特征为无痛性、进行性淋巴组织增生,尤以浅表淋巴结为显著,常伴有脾肿大,贫血、发热或恶病质等表现。我国恶性淋巴瘤虽相对少见,但近年来新发病例逐年上升,其发病率与死亡率占所有恶性肿瘤的第 ll—13位。该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青壮年患者居多,男多于女,城市高于农村。本病不经治疗的自然生存期为6一18个月,也有达数年之久。若治疗得法,1—3期病人的5年生存率平均可达80%,何杰金氏病比非何杰金氏淋巴瘤预后好些。 恶性淋巴瘤的病因目前尚未完全阐明。一般认为其发病与病毒、细菌感染、免疫缺损、某些自身免疫疾患、电离辐射、遗传因素等有关。可有以下三方面的表现: 一、局部表现: (1)淋巴结肿大:包括浅表和深部淋巴结,其特点是肿大的淋巴结呈进行性、无痛性,质硬,多可推动,早期彼此不粘连,晚期则可融合,抗炎、抗结核治疗无效。浅表淋巴结以颈部为多见,其次为腋下及腹胜沟。深部以纵隔、腹主动脉旁为多见。 (2)淋巴结肿大引起局部压迫症状:主要是指深部淋巴结,如肿大的纵隔淋巴结,压迫食道可引起吞咽困难;压迫上腔静脉引起上腔静脉综合症;压迫气管导致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及紫绀等。 二、全身症状: (1)发热:多在38—39度之间。 (2)消瘦:6个月内可减少原体重的10%以上。 (3)盗汗:夜间或入睡后出汗。 三、结外病变: 淋巴瘤可侵犯全身各组织器官。如肝脾浸润引起肝脾肿大;胃肠道浸润引起腹痛、腹胀、肠梗阻和出血;肺和胸膜浸润引起咳嗽、胸腔积液;骨骼浸润引起骨痛、病理性骨折;皮肤浸润引起皮肤搔痒、皮下结节;扁桃体和口、鼻、咽部浸润引起吞咽困难、鼻塞、鼻纽;神经系统浸润引起脊髓压迫、颅神经病变等等。 诊断恶性淋巴瘤最关键的检查是取肿大的淋巴结或肿瘤组织进行病理形态学检查,该检查可确定是不是恶性淋巴瘤,若是则可确定是何杰金氏病还是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其他检查尚有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液生化检查、骨髓穿刺及活检、X线检查、B超检查、CT检查、MRI检查、下肢淋巴造影、67Ga扫描等检查。
王维东 2015-02-06阅读量9454